1.根據審計基礎的來源和渠道,可以分為外部審計基礎和內部審計基礎。
2.根據審計依據的性質和內容,可分為法律法規審計依據、規章制度審計依據、預算計劃和合同審計依據、業務規範和技術經濟標準審計依據。
3.根據審計基礎,計量對象可分為財務審計基礎和經濟效益審計基礎。審計依據是作出審計結論、提出意見和建議的客觀尺度,是識別審計對象的行為準則,具有層次性、相關性、區域性和時效性等特征。
審計依據的含義:
審計基礎與審計準則的關系是,審計基礎包括審計準則,審計準則是審計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
審計基礎的特征是層次性、相關性、區域性和及時性。在選擇審計依據時,必須遵循準確性、針對性、辯證性、有效性和可靠性的原則。不同的審計項目需要不同的測量和評價依據。審計人員應根據不同的審計目標和不同的實際需要,選擇適當的審計依據進行審計判斷,提出審計意見,做出審計決策。
由於我國政策多樣、法制不健全、管理水平低,審計依據不統壹、不配套,甚至沒有依據。比如對衡量經濟效益優劣的標準沒有統壹的看法,各自為政。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在選擇審計基礎時要遵循壹定的原則。
包拯以清正廉明著稱,不依附權貴。包拯,包拯,所以人們叫他包青天和包公。在擔任開封府尹期間,輔佐他的是“四大名捕”(京劇、馬漢、、)和被稱為“禦貓”的南朝夏展昭。案件偵查公開暗訪,執法嚴謹又不失人情,才能順利伸張正義,引導人心。在陳世美考中狀元、成為該院狀元否認妻子壹案之前,他的妻子秦香蓮曾向宰相王申訴(不是向,而是現在她借申訴之路延伸到申訴無門,所以才被迫作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