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二條: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煙草制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生產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上述產品,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壹款:煙草專賣批發企業、煙草制品生產企業只能從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企業購買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壹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壹款的規定,煙草專賣批發企業、煙草制品生產企業向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的企業采購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所購煙草專賣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壹倍以下的罰款。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人民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