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者通常是先與受害者親密接觸,取得對方的信任後,再將這種關系發展成戀人、情侶等親密關系,所以受害者不可能輕易離開。
家暴者通常會把受害者逼到無法逃脫的地步:
第壹,博取同情。
許多施暴者也是暴力家庭的受害者。他們往往在壹開始就給受害者講成長的煩惱和家庭悲劇,告訴他們之前有多艱難,遇到受害者後有多開心。
受害者的同情心壹旦被喚起,她就會覺得自己在犯罪者的心目中是不可替代的。她不僅能理解施暴者“偶爾”失控,還能義無反顧地介入這段感情。
第二,孤立外人。
為了確保受害者處於控制之中,施暴者會對受害者與同性或異性朋友之間的交往表示不滿。他們會用各種方法,或抱怨,或耍花招,或吵架。總之,他們會以愛的名義,讓受害者放棄友情,甚至是親人,主動或被動地切斷受害者原有的社交圈。
第三,占空間。
依然癡情的受害者在不知不覺中逐漸落入施虐者的控制之中。很快,受害者就會發現他們沒有私人空間,他們會被犯罪分子24小時審訊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