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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規定食品的保質期?

法律分析:國家食品主管部門對部分食品的保質期做了如下規定:

1.酒類:瓶裝普通熟啤酒保質期為2個月,特種啤酒保質期為4個月;瓶裝葡萄果酒半年。

2.飲料: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和可樂汽水。玻璃瓶保質期3個月,罐裝6個月;果汁在玻璃瓶裝6個月。

3、罐頭:魚禽罐頭,玻璃瓶,保質期2年;果蔬罐頭和玻璃瓶的周期為15個月;油炸幹果、番茄醬、鐵罐、玻璃瓶保質期為1年;馬口鐵罐頭奶粉1歲,玻璃瓶9個月,500g塑料袋4個月。

4.糖:餅幹罐裝3個月,塑料袋包裝2個月,散裝1個月;巧克力和夾心巧克力的保質期為3個月,純巧克力為6個月,散裝巧克力為1個月。調味醬油和食醋6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障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五條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職責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並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和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承擔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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