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律師法》及相關行業管理規定,律師為機構提供常年法律咨詢服務的通常內容是協助聘用單位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口頭或書面回答與事業單位日常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咨詢問題,依法提供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根據事業單位的要求,列席本單位內部會議,討論與日常業務活動有關的法律問題,進行法律分析和論證,為事業單位內部決策提供咨詢意見和法律依據;
3.根據事業單位要求,代表貴單位參加貴單位與貴單位日常經營活動相關的第三方之間的會談和談判;
4、根據機構要求,參與貴機構內部體系文件的起草或審核;
5.協助起草、制定、審查或修改貴公司與第三方簽訂的與貴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相關的合同、協議、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件;
6.受機構委托,簽署、送達或接受與貴機構有關的法律文件;
7.應事業單位要求,對貴單位已經面臨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協商、協調、調解;
8、應機構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對內部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9、根據機構要求,協調處理妳單位內部的糾紛。
10,辦理雙方約定的其他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