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通過司法考試後,想當律師,必須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壹年,辦理案件10件以上,才能申請律師執業證。取得律師執業許可證後,才能成為正式的執業律師。根據《律師法》的規定,申請頒發律師執業證書,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擁護我國憲法;(二)取得律師資格;(3)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4)品行良好。
3.通過司法考試後,如果想當法官,必須參加法院的公務員考試。進入法院後,試用期壹年。試用期滿後,應當參加後備法官培訓。培訓期滿後,取得法官資格證並被所在法院聘任為助理法官後,方可成為正式法官。《法官法》規定了法官的條件
第九條法官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2)年滿23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體健康;
(六)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本科畢業,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其中,擔任高級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法學碩士、博士或者非法學碩士、博士,從事法律工作滿壹年,擔任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職務的,從事法律工作滿二年。
本法施行前的法官不符合前款第六項規定條件的,應當接受培訓,具體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適用第壹款第六項規定的學歷確有困難的,經最高人民法院審查認定,可以在壹定時期內放寬法官學歷至高等院校法學專業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