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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不能吃狗肉嗎?

在深圳吃不到狗肉。

最近,深圳頒布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法令。在食用陸生動物名錄中,只允許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等家禽家畜。註意,這裏不包括貓和狗!同時明確,對吃者罰款1000 ~ 20000元,對組織者罰款5000 ~ 50000元。

吃狗肉是過去很多人的愛好。每年某個季節都會流行狗肉節,甚至有些地方還會有專門的狗肉節。在這個季節,很多人會嘗試吃各種口味的狗肉來滿足自己。但自這次疫情以來,深圳首次立法禁止吃狗肉,引發人們議論紛紛。有人支持禁令,有人反對,有人說我不吃狗肉但是捍衛我吃狗肉的權利。

在深圳吃狗肉被抓應該罰款多少?

首先,《條例》第二條規定了禁止養狗養貓,“禁止食用科學研究、寵物飼養等非食用目的的動物及其產品”。

其次,相關信息可查閱《條例》第16條:“在餐館、飯店、食堂等場所違反《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動物及其產品,並按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在第16條的處罰中,對於吃狗肉的處罰數額應當適用這壹描述:“食用法律、法規保護的野生動物以外的動物及其制品的,處每人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組織食用的從重處罰。”

重點,如果妳在深圳某餐廳吃狗肉被抓,壹盤狗肉賣100元,那麽在場的所有人最少罰款200元,最高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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