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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部門不斷豐富、發展和完善稅收現代化的建設框架和內涵。

稅務部門不斷豐富、發展和完善稅收現代化的建設框架和內涵包括:構建新體系、加強稅收管理、完善執法體系、完善法律保障體系、優化稅收收入體系、強化稅務組織體系。

1,構建新系統

構建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的新型稅費服務體系。稅務機關積極推進納稅服務現代化,努力構建精細化、信息化、便捷化、法制化、國際化的納稅服務新體系,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

2.加強稅收管理。

構建以“雙輪驅動”為特征的稅收征管體系。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管數字化改造,推進稅收征管手段現代化,不斷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

3.完善執法體系。

以“三位壹體”為原則完善稅收執法體系。稅務機關應當加強稅收執法規範化建設,推進執法手段現代化,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效率。

4.完善法律保障體系。

完善“四梁八柱”支撐的稅收法律保障體系。稅務機關要加強稅收法治建設,完善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推進稅收法治現代化,為稅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5.優化稅收制度。

以“五優”為目標優化稅收體系。稅務機關應當加強稅收管理現代化建設,完善稅收制度,確保稅收規模和質量穩步提高。

6、強化稅務組織體系

以“六位壹體”為框架強化稅務組織體系。稅務機關要加強稅務組織體系建設,優化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提高組織效率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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