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人、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基本信息;
二、貸款信息及用途;
第三,貸款額度;
第四,貸款期限;
5.利率和利息;
6.未按時支付損害賠償金;
7.擔保人確認條款;
八、擔保的範圍和期限;
九。借款人和擔保人簽字確認;
X.出具借據的時間。
應清楚書寫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稱;貸款金額要寫清楚,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貸款的期限要寫清楚,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
寫作要點:
1.借款內容最好手寫,借款金額日期要大寫,防止修改。
2.盡可能以匯款方式交付貸款。如果無法匯款,請在借條上註明“收到現金X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
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