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政治制度與唐朝基本相同,但三省總督不再擔任宰相,而是同書下官,還設置了參政為治、相互制衡的制度。兩者的結合是怎樣的?載誌?。為了穩定皇權,宋朝設立其他部門對相對權力進行權衡和制約,大大增加了皇權的集中度。
為了穩定皇權,加強中央集權,進壹步削弱相對權力,宋朝沿襲了晚唐的制度,以中書門下的平章事務為宰相,只具有行政職能,以副部長的身份參政議政。中書門和樞密院合稱為二院,掌管民政和軍事。還有鹽鐵司、戶部、支出司三個司,掌管財權,所謂省計劃。這樣三權即三司使、主將和唐朝相互制衡,從而削弱了相對權力,加強了皇權。
為了穩定皇權,宋朝設立了禦史臺。宋朝的禦史臺分為三庭?臺院、殿院、察院,並規定宰相的親屬或宰相推薦的官員不能擔任理事;此外,禦史臺外還設置了諫院和諫官。這些是負責彈劾和其他事務的監督機構。宋代建立的輿論機關?建議庭可以討論行政的得失,有很大的權限。
而且宋朝有完善的諫官制度,除了諫官法庭,還有鼓庭、檢察院法庭。無論是來自文武百官,還是來自民間,只要是公務、軍事機密之類的,都要經過鼓樓院,不收就去檢察院(聞),不收就去禦史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