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訴訟權利救濟是什麽意思?

訴訟權利救濟是什麽意思?

救濟權來源於原始權利,是在原始權利受到侵害或存在被侵害的現實危險時產生的壹種保護性法律關系中的權利。救濟權是由原始權利派生出來的權利,其目的是對被侵害的原始權利進行救濟。作為法律救濟的權利,訴權與人權的密切關系在於,人權是訴權的基礎,訴權既是人權的組成部分,也是保障某些人權實現的手段。從某種意義上說,訴權的實現直接決定或影響著人權的保障。

壹、行政訴訟權利救濟的屬性是什麽?

1.行政訴訟是壹種“救濟權”制度;

2.行政訴訟是“司法權”提供的救濟;

3.行政訴訟是司法權對相對人權利提供的救濟制度;

二、提供法律援助的流程是:

1,法院指定或當事人申請;

2.批準;

3.指派律師或公證員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

  • 上一篇:司法拍賣保證金規定
  • 下一篇:天津出售公房有什麽規則和具體流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