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即使存在索賄未遂,仍將構成受賄罪,但可以對未遂犯從輕處罰,受賄罪將處以開除黨籍處分。國家工作人員和機關為人民服務,幫助人民辦實事。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壹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用財產或間接賄賂國家工作人員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這時,行賄構成犯罪,同時,行賄也會構成犯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屬於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行賄罪論處。犯受賄罪的,應當根據受賄的數額和情節處罰。行賄人個人貪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如果已經犯罪,但由於犯罪分子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沒有得逞,則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果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