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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書寫有6個基本要求。

病歷書寫的基本要求是: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規範。

1,目標

是患者疾病的真實現象,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是患者反映的內容。

2.真實性

是醫生詢問病史,對患者進行檢查後,對患者病史和有意義體征的分析結果的體現。

3、準確

要求醫生從患者提供的大量關於疾病的陳述中找出與此疾病相關的內容,並進行加工提煉。

4.及時的

是醫務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相應病歷的書寫。

5、完成

是醫生詢問病史,做詳細全面的身體檢查,病歷裏的信息都不能丟。

6、規範

就是按照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行業標準的規定和要求書寫病歷。

病歷書寫的重要性

病案是醫療工作的綜合記錄,是重要的法律證據。目前醫患關系緊張,經常出現醫患糾紛。病歷的作用越重要,就越需要重視病歷的書寫。

書寫病歷是臨床實踐中壹項非常重要的工作。書寫完整規範的病歷是培養臨床醫生思維能力的基本方法,也是提高其專業水平的重要途徑。病歷書寫質量是考核臨床醫生實際工作能力的客觀檢驗標準之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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