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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與開發計劃的含義是什麽?

1.土地征用和開發計劃的含義是什麽?

1.成片土地征收開發是指在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城市開發邊界內,由縣(市、區)政府組織集中建設區域內壹定範圍土地的綜合開發建設活動。縣(市、區)政府通過編制征地發展規劃,確定征地發展的具體內容和相關事項,經依法批準後實施征地審批。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簡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相互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土地征收發展遵循的原則是什麽?

1,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註重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2.註意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

3.註重生態環境保護,大力推動地方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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