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間借貸中,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退休後用基本養老金還貸,因為是在房子裏還的。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該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但該協議的履行需要借款人自覺履行,社會保險機構不會直接將款項支付給借款人。借款人不自覺履行的,貸款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經人民法院判決後,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申請支付令,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應當扣留借款人,並在保留其本人及其所扶養人口必要的生活費用後,提取其基本養老金用於清償借款。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壹十四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壹)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2)托付單可以送達債務人。
申請書應具體說明所要求的金錢或證券的數額以及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收入。但是,被執行人及其扶養人必要的生活費應當保留。
人民法院扣繳、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必須由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