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網絡名人因在直播間賣“米源”被判侵權。法院判決的依據是什麽?

網絡名人因在直播間賣“米源”被判侵權。法院判決的依據是什麽?

網絡名人在工作室賣?米源?被判侵權,法院的判決依據是侵犯了袁隆平的姓名權和肖像權。因為它給人壹種誤導的情況,認為米源是袁隆平院士親自授權的大米,會引起網友的大量消費和購買,所以這種做法也是袁隆平院士的恥辱。

要知道網絡直播帶貨是很常見的。只要網絡名人有名氣,有粉絲群,有相應的合作夥伴,那麽人人都能發財。此外,許多網絡名人會使用他們著名的噱頭來銷售其他壹些日常用品。其實這個事件之所以這麽大,是因為這個網絡名人在2020年4月侵犯了袁隆平的姓名權和肖像權,還收到了相應的警告信。但對方並不在意,依然使用袁隆平的名字和肖像,於是壹怒之下,被告上法庭。

袁隆平高科實際上是壹家農業科技上市公司,也是唯壹壹家以袁隆平命名的公司,所以這家公司對袁隆平院士的姓名和肖像有相應的使用權,也可以說是排他性的。壹旦他人未經本人同意侵犯袁隆平的姓名權、肖像權,將被公司起訴。此外,國家非常重視公民的姓名權和肖像權。如果每個人都像網絡名人那樣做,那麽整個中國都將陷入混亂。

另外,根據法院的判決書,可以看出網絡名人也為此付出了65438+萬元,大家壹定要重視。不要因為自己無知或者覺得是小事就用對方的名字或者對方的肖像權。壹旦妳給對方帶來相應的損失,妳要付出的責任和代價還是很大的。另外,這件事也給了妳壹定的警示,即使妳在網絡名人裏做帶貨直播,也要遵守法律。

  • 上一篇:對同性監護人有什麽要求?
  • 下一篇:為什麽不讀魯班的書?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