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記錄可以作為法律證據,但必須滿足壹定條件才能確認微信的主要使用者是雙方;保證獲取微信聊天記錄方法的合法性;提供真實完整的微信證據,保證微信證據與其他證據之間的關聯性,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作為法律文件的微信記錄:
根據法官要求,使用保存微信聊天記錄的設備登錄微信,展示雙方個人信息界面核實身份,展示聊天內容證明證據真實性,並開啟語音、視頻、圖片、轉賬信息等內容的展示,以保證演示身份和內容的真實性;很多當事人以為即使不小心清空了微信聊天記錄,騰訊也可以恢復或者提供備份,但實際上騰訊無法提供微信聊天記錄,當事人只能為自己的粗心行為買單。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中明確規定,微信聊天記錄、微博、電子郵件、電子支付記錄等。都是電子證據;當事人以電子數據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原件;最初的載體包括手機、電腦或其他存儲電子數據的電子設備。提交微信聊天記錄時,當事人應當提供使用終端設備登錄其微信賬號的過程演示、聊天雙方的個人信息界面、完整的聊天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