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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同無效:

1.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公眾* * *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14條確認,這裏所謂的“強制性條款”僅指生效的強制性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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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規定壹般出現在三種情況下。

1,強制性條文本身直接規定了違法行為的效力。

2.強制性規定本身並不直接規定違法行為的效力,而是引起或者與其他法律規定相結合,由其他法律規定明確規定違法行為的效力。

3.強制性規定本身並不直接明確規定違法行為的效力,也不導致其他具體的法律規定,更不用說其他法律規定明確規定其效力。

百度百科-有效強制性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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