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壹十九章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920條
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壹項或者多項事務,也可以壹般委托受托人處理全部事務。
第九百二十八條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因不可歸責於受托人的原因致使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