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和強奸是不同的。強奸包括性交,猥褻不包括性交。
擴展數據
猥褻的責任是最多的
刑法第237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或者犯前款罪,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根據上述規定,也就是說,行為人只有“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猥褻兒童,才會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兩種法定加重情節,處罰淫穢犯罪分子過於狹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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