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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女兒不能給老人簽壹些手術而兒子可以?

法律分析:女兒有簽字權,只要是直系親屬,通常只有壹個家庭成員可以簽字。簽字是為了證明告知義務,同時簽字不影響醫療行為的責任。醫療機構實施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征得患者同意,並取得其家屬或者相關人員的同意和簽字;不能取得患者意見的,應當經家屬或者相關人員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且無家屬或相關人員在場時,或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由主治醫師提出醫療救治方案,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授權負責人批準後實施。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實施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征得患者同意,其家屬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同意並簽字;不能取得患者意見的,應當經家屬或者相關人員同意並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且無家屬或相關人員在場時,或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由主治醫師提出醫療救治方案,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授權負責人批準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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