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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警察為什麽要開槍?為什麽他們把所有的子彈都射出去了?

不允許美國鳴槍示警或傷害對方。根據警用槍使用規則,警察要麽選擇不開槍,要麽必須向對方要害部位開槍,結果壹槍打死。當然可能不準確,但是射擊的時候,目標壹定是直接殺人。美國警方的邏輯是,鳴槍示警或打傷對方,可能導致對方反過來攻擊警察或公眾,造成更大的傷亡。

美國警察在執法時似乎相當冷酷無情。他們總是被搜身、戴上手銬,甚至被槍殺。這是因為美國警察的執法理念與東方有很大不同。在中國,警察必須冒著生命危險去拯救他人。沒有這種精神,他們就不能成為稱職的警察。但是,在美國,警察要求警察首先保護自己的安全。壹旦美國警察在執法過程中覺得自己有危險,可以采取先發制人的自衛措施,這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

在美國,執法者必須無條件配合警方,這已成為婦孺皆知的常識。如果妳被警察盤問,最好什麽都不做,按警察的要求去做。如果在車裏,壹定要把手放在方向盤上,讓警察壹眼就能看到。千萬不能自己下車,更不能私自做出伸手拿駕照這樣的小動作,否則警察會認為有襲警嫌疑,可以將其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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