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決對國家來說是強制性的,妳應該主動去履行。如果妳不執行,會有三種後果:
1,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許多強制措施。妳可以搜查妳的房子,包括拍賣,出售,扣押妳的財產,凍結妳的銀行賬戶,查封妳的房子。
2.拒不執行的,法院可以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可以重復適用。
3.拒不執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情節嚴重的,將觸犯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壹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賂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銷毀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轉移已被清點、責令保管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人員、訴訟參與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可以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單位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