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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以下偷東西怎麽解決?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盜竊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家長要正確教育孩子,防止孩子繼續偷竊。

壹、盜竊罪的量刑標準

(壹)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二、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是:

1,對象元素

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要素

本罪客觀上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的行為。

3、主要要素

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主體。

4.主觀因素

本罪主觀上表現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盜竊罪的四個要件是什麽?

1.犯罪主體:自然人。

2.犯罪主觀方面:直接故意。

3.受法律保護的財產權。

4.犯罪客觀方面: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將公私財物轉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第十七條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喪失犯罪能力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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