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滿18周歲或16至18周歲且主要生活來源為自己勞動的人員,年齡在4至18周歲的,必須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申請註冊已滿18周歲的學生,按所在學校的有關規定辦理。
2.法律依據:《中國註冊誌願者管理辦法》第四條。
(壹)年滿18周歲或者16-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14至18歲的人必須獲得其法律代表的同意;
(二)具備參加誌願服務的基本能力和身體素質;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註冊機構的有關規定。
二、多少歲不能騎自行車上路。
12歲以下不能騎車。該法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駕駛自行車或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2.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3.不要酒後駕車;
4.轉彎前要減速並攤牌,切不可突然急轉彎。超車時,不得妨礙超車。
5.不要牽引、攀爬或被其他車輛牽引,不要雙手離開把手或手中拿著東西;
6.不要並行行走、互相追逐或曲折賽跑;
7.不準騎獨輪車或2人以上的自行車上路行駛;
8.非下肢殘疾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9、自行車和三輪車不得裝有動力裝置;
10,未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