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壹部規範精神障礙患者治療、保護精神障礙患者權益、促進其康復的法律。草案於2011年6月公布,2012年10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精神衛生法。
2.新法規定,對查找不到近親屬的疑似精神障礙的流浪乞討人員,當地民政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幫助送至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障礙診斷;
3.為了保障、改善和促進公民身體健康,預防精神疾病的發生,促進精神疾病患者康復,規範精神衛生工作,維護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本法所稱精神衛生工作,是指維護和促進公民精神健康,預防和治療精神疾病,促進精神疾病患者康復的各種活動。
法律依據:第1條
為了發展精神衛生事業,規範精神衛生服務,保障精神障礙患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
第二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維護和促進公民精神健康,預防和治療精神障礙,促進精神障礙患者康復的活動,適用本法。
文章
精神衛生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預防、治療和康復相結合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