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規定的結婚年齡是:男22周歲,女20周歲。法定結婚年齡,簡稱“婚齡”,是指法律認可的最低結婚年齡。基於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只有當事人到了壹定年齡,才能達到壹定的心理和生理成熟程度,承擔結婚的後果。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7條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婚姻是需要滿足的,婚姻自願/結婚應該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幹涉。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想結婚的男女雙方應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二、未到法定婚齡結婚怎麽處理?
1.這裏需要註意的是,有關部門在確認婚姻是否有效時,只有在有關部門確認其婚姻是否有效的情況下,才能確認男女雙方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婚姻。如果壹男壹女結婚時的實際年齡比法定結婚年齡低壹、二歲,壹、二年後,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確認婚姻無效,或有關部門要確認其婚姻無效,且雙方均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其婚姻不能確認為無效。總之,對於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婚姻,應當在男女雙方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之前宣告婚姻無效或者予以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