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產品質量問題需要退款的,商家拒絕退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沒有規定實體店無理由退貨的內容。在實體店消費屬於消費合同,能否無理由退貨要看雙方是否有這樣的約定。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商家有權拒絕退貨要求。如果商品不符合要求,屬於法定退貨情況。解決糾紛的途徑主要有:(1)與經營者協商解決;(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營者以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的,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壹)消費者訂購的商品;(2)新鮮易腐;(三)消費者在線或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4)報刊投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三條* * *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生產者責任,產品銷售者賠償的,產品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生產者有權向產品銷售者追償。
衍生問題:
商家賣的商品不合格怎麽辦?
如果妳買的產品質量不合格,妳可以直接要求退貨,也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門舉報,要求賠償妳的壹切損失,這樣這些賠償費用可以由商家全額賠償,不合格廠家的工商部門也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