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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制度的基本原則如下

法律分析:中國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則:

第壹,獨立行使司法權的原則。對外獨立: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各種社會力量的法外幹預。內部獨立:法官在履行司法職責的過程中,應當獨立於其同事和上級法官。

二、不告不理原則。原告起訴是法院啟動審判程序的前提。法院的審理範圍應與原告的起訴範圍壹致,不得審理原告未提起訴訟的事項,盡可能起訴。

第三,直接言詞原則。直接原則:又稱直接審判原則和直接審判主義,其基本內容包括直接審判和直接證言。言詞原則:指案件審理和證據調查中的口頭陳述方式。直接性原則是言詞原則的基礎,言詞原則是直接性原則的補充。

第四,及時審理原則。它意味著人民法院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理案件,並盡可能快地結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壹百三十條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案件,但是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除外。被告有權進行辯護。

第壹百三十壹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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