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我國憲法的內容比較原則,其法律效力和地位。

我國憲法的內容比較原則,其法律效力和地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原則的內容是黨的領導原則、人民主權原則、人權保障原則、社會主義法治原則和民主集中制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它是我國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維護國家統壹、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我國* * *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129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設立了專門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人民法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第135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人民檢察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

  • 上一篇:我國法律規定,年滿18周歲的人為中國公民。是按陽歷還是陰歷?
  • 下一篇:控告鄰居占用公共區域的起訴書怎麽寫?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