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鄰居占用公共* * *面積?
鄰居占用公共走廊是對相鄰業主權益的侵害,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可以要求其停止占用;如果* * *使用的零部件損壞,也可能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因維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物業管理企業確需臨時占用或者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同意。
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約定期限內將臨時占用和挖掘的道路、場地恢復原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四百六十條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占有人占有的,債權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善意占有人為維護不動產或者動產所支出的必要費用,應當支付。
二、使用物業維修基金需要哪些手續?
申請程序是:
1.業主委員會將維修項目和預算在小區內公示,並在業主大會上經過三分之二以上業主表決。
2.再次向區房產局申請。申請通過後,將撥付總預算的80%。
3.工程完工後,與業主大會據實結算,按戶分攤。
4、電梯、內外墻、公共* * *走廊等住宅設施設備的維修,可以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第三,民法上的無權占有
無權占有。指沒有所有權。所有人占有遺失物(構成無因管理除外)、小偷占有臟物、無效買賣合同中買受人占有、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屆滿後占有租賃物,都屬於無權占有。
根據傳統普通法,無權占有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第壹,占有必須公開進行;
第二,占有必須是排他的、實際的占有;
第三,占有必須是對土地實際所有人的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