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少數法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大多數法律在公布壹段時間後生效。
如《反分裂國家法》、《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及部分修改後的法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頒布之日起生效的法律基於兩個考慮。壹類是涉及國家整體戰略布局,在國家層面實施,實施過程中與人民群眾沒有直接關系,不需要在壹段時間後全民知曉的法律;第二,經過壹段時間的實施,已經為廣大人民群眾所熟知,但不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法律,可以在頒布之日起實施,很少修改,很少涉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大多數法律在生效之前都頒布和通過了壹段時間。這部分法律壹般是涉及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新的或修改的法律。出版後需要宣傳教育和普法,讓全民學習和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