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規定,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是各單位的法定義務。
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是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和客體
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是各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不是審計師。
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單位的經濟活動。
根據《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對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實施負最終責任。
(三)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記賬人員、經濟業務或會計事項審批人員、辦事人員、保管財產人員的責任和權限應當明確,相互分離,相互制約。這是制度控制和工作控制的基本要求。
2 .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撥等重要經濟業務,應明確其決策和執行程序,並體現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要求。
3.財產檢查的範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這是財產安全控制和會計信息公共服務的基本要求。
4.會計數據定期內部審計的方法和程序應當明確。這是內部審計控制的基本要求。更多會計問題在會計網提問>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