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門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有:10月生效的《未成年人保護法》1992 1;1999 165438+10月1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二,關於未成年人保護的相關法律。這些法律雖然不是保護未成年人的專門法律,但其中有些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保護。例如,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包含了兩個與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培養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直接相關的原則。該法第46條第2款規定,“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第49條第1款規定;"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再比如,刑法中也有很多對未成年人犯罪進行特殊保護的規定。比如刑法規定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處罰;不得適用死刑;上午未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的犯罪記錄應當封存。其他涉及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還有:監獄法、民法通則、婚姻法、收養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義務教育法、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教師法、勞動法。
三。現有的司法解釋也與未成年人保護有關,主要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幹規定(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