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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獨立於我父親的賬戶。但是派出所的人說我只能把戶口遷到老公家,這是法律規定的。

沒有這樣的規定。

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如果是農村戶籍,壹個家庭只有1個子女,婚後子女沒有獨立房產的,不允許單獨開戶。有兩個以上子女的,即使婚後子女沒有獨立住房,也可以把1以上的已婚子女的戶口分開。

如果是城市戶口,不管壹個家庭有幾個孩子,只要沒有獨立的房產,就不允許單獨開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戶口登記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本人成年,經濟獨立;

2.夫妻、未成年子女、父母之間沒有分離;

3、不與戶主同住,有單獨的房屋並有明確的門、戶和證照地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

確需分戶的,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村組同意分戶的三級證明,需要加蓋公章和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申請入戶,並提供本人簽名申請入戶。

3、本人房屋產權證(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向民政部門申請明確門牌、戶名、牌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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