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講座銷售消防器材違法性的判定標準如下:
1.以宣傳為由推銷消防器材的單位,應該是公益組織,屬於社會組織。要查看他們是否有民政部門的備案手續。如果不是,就是非法組織,違法;
2,如果有備案,根據法律規定,社會組織不允許從事營利性活動,這也是違法行為。可以通知商務部門沒收產品,並按銷售金額處以罰款;
3.作為消防器材公司推廣銷售產品是正常的銷售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二十四條消防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必須符合行業標準。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和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
依法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消防產品,應當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經具有法定資質的認證機構認證後,方可生產、銷售和使用。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消防產品目錄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會同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制定並公布。
新開發的尚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消防產品,應當按照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會同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規定的辦法生產、銷售和使用,並經技術鑒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依照本條規定,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或者技術鑒定的消防產品,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予以公告。第二十五條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第四十二條消防救援機構應當對專職消防隊、誌願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業務指導;根據滅火需要,可以調動和指揮專職消防隊參加滅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