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彩禮和嫁妝歸女方。彩禮是男方給女方的財產,嫁妝是女方父母給女方的財產。理論上最終的擁有者是女方,都是以贈與的形式獲得。但在實踐中,上述認定存在爭議,需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而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第1063條
下列財產是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二、什麽財產不能算彩禮?
下列財產不能視為彩禮:
1.男方或者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而贈送的禮品;
2.男女戀愛期間男方為表示感情而送的禮物;
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 * *內發生的由男方支付的消費費用;
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交往時贈送的禮品;
5.通過婚姻取得財產、騙取財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