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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天然氣漲價是否應該告知業主?

住宅天然氣漲價,物業應告知業主。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相關要求,某些商品的升值和貶值需要提前向消費者申報和公示。小區物業要提前告知業主,價格信息不能隱瞞。壹旦被發現,他們將被罰款。

居民用氣漲價原因如下:

1.在碳中和的目標下,燃煤發電的需求將轉向天然氣發電的需求。同時,在極端天氣環境下,可再生能源發電的不穩定性可能會在短期內進壹步推高天然氣消費量;

2.油氣公司將加入碳中性的液化天然氣交易,長期來看,綠色溢價將擡高價格中樞;

3.隨著全球氣溫上升,高溫天氣的強度和頻率都在增加,這大大提振了天然氣發電和制冷的需求。

法律依據: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燃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燃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燃氣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國家對燃氣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符合燃氣發展規劃要求;

(二)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和燃氣設施;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運行、維護、檢修人員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應當核發燃氣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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