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校園欺淩和暴力,如果孩子遇到校園欺淩,要向家長、老師和學校舉報。情節嚴重,老師和學校處理不了或者處理不了的,可以向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報警求助。校園欺淩和暴力毆打有兩種解決方法。壹是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調解,調解後不會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第二,傷者去公安機關要求進行人體損傷鑒定,然後根據鑒定進行處理。鑒定結果為輕傷的,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處15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罰款。傷者的醫療費用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調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