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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形文字的產生和發展

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2500年期間,兩河流域的蘇美爾人和阿卡德人相繼建立了壹些城邦。這些早期國家已經有了自己的首領、長老理事會和訴訟機構,具備了國家的基本特征,傳統的部落習慣法逐漸轉化為法律。

據史料記載,公元前3000年左右,就有以楔形文字記載的零散的法律規範,如禁止欺騙、偷盜等。

公元前22世紀末,烏爾納建立了烏爾第三王朝(約公元前2113~ 2006年),統壹了兩河流域南部,實行中央集權統治。國王擁有軍事、行政和司法權。為了適應統治的需要,頒布了《烏爾納法典》,用楔形文字書寫,其內容涵蓋了損害與賠償、婚姻、家庭與繼承、懲罰等方面,反映了當時私有制的壹定發展水平以及法典對奴隸主利益和私有制的堅定支持。烏爾納法典是世界上第壹部書面法典,它標誌著古老的東方方法進入了文化階段。對以後兩河流域的立法影響很大。

烏爾第三王朝滅亡後,兩河流域南部重新劃分,當時的壹些城邦也制定了壹些成文法典。主要有蘇美爾法典、蘇美爾親屬法、利比特Isda法典、拉拉馬法典等。它們基本上仍然繼承了Ullner代碼的風格,但是它們覆蓋的範圍更廣。

到公元前18世紀,巴比倫第六任國王漢謨拉比完成了兩河流域的統壹,制定了《漢謨拉比法典》(又稱《石柱法》),這是楔形文字的集大成者,標誌著楔形文字的發展到了比較完備的程度。

直到公元前1世紀,楔形文字才逐漸退出歷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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