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包期,從購買鞋子之日起算:
(1)保修:
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個月;
2、人造革/布兩個月。
(2)保證更換:
1.沒有穿過的新鞋會因為以下質量問題而被更換。
(1)左右腳不匹配;
(2)鞋面和鞋底有明顯的彩車。
2.壹個月內售出有以下問題的鞋子並更換。
(1)鞋面嚴重變色;
(2)正常使用導致鞋面破損;
(3)正常使用下鞋底斷裂。
(3)保證回報
1.更換原因為1,沒有更換相同貨號或相同款式的,按原價退還消費者。
2.換貨理由二,如果沒有更換相同貨號或相同款式的商品,將在原價中扣除每日0.5%的折扣費用,將款項退還給消費者。
3.如果第壹個月修理兩次無效,可酌情收取每天原價0.5%的折扣費進行退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予以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天後,消費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退貨、更換、修理商品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