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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流行性失業屬於哪種失業?

從疫情來看,目前經濟處於不景氣狀態。人們為了自保基本不出門購物,導致很多線下店鋪效益不佳,甚至倒閉。很多銷售公司已經開始降薪裁員,甚至倒閉。由此產生的失業浪潮是明顯的周期性失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壹)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壹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登記失業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壹年以上不滿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滿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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