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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中有哪些家庭暴力是法律禁止的?

新《民法典》關於家庭暴力的規定:禁止家庭暴力。如果存在家暴,在離婚訴訟過程中,法院會發現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判決離婚。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解除婚姻關系,終止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42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通過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配偶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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