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光伏產品的研發;半導體材料、光伏設備及組件、照明設備及配件、電氣機械及設備、儀器儀表、電子產品、通信產品(不含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及發射機)的銷售;生產銷售電子工業專用設備、金屬切削機床、建材生產專用機械及拋光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
新能源科技公司經營範圍參考2:
R&D,生產和銷售鋰電池組件(包括汽車動力電池系統和儲能電池系統)、燃料電池系統、電池管理系統、充電電池組、電子產品及配件;電子產品和電氣設備及服務的采購和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
新能源科技公司業務範圍參考3:
太陽能組件包;太陽能電站支架生產;太陽能電站的系統集成、生產、設計和安裝;太陽能電站的設計、開發和安裝;太陽能設備生產及方案設計;LED離網照明系統生產;新能源電動汽車充電樁的R&D、制造、銷售、安裝、投資、運營服務;自營和代理各類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國家限制或禁止的貨物和技術除外);賣電。(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