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刑事訴訟法中的聯合偵查條款

刑事訴訟法中的聯合偵查條款

法律分析:案件合並的壹般條件:案件性質相同或者相近。犯罪的時間和空間是相同或相似的。侵權的對象相同或者相近。犯罪手段相同或相似。合並案例的具體條件:識別不同案例中出現的相同項目。指認留在現場的物證也是壹樣。根據罪犯的體貌特征鑒別相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幾個同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必要時,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壹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訴訟標的相同,或者訴訟標的相同,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並審理,當事人同意的,屬於* * *同壹訴訟。* * *同壹訴訟的壹方當事人就訴訟標的具有相同權利義務的,其中壹方的訴訟行為經其他* * *共同訴訟人認可,對其他* * *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如果訴訟標的上沒有* * *相同的權利義務,其中壹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 * *相同的訴訟當事人不發生效力。

  • 上一篇:吳學術研究概況
  • 下一篇:根據繼承法的規定,什麽是口頭遺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