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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和審判有什麽區別?

法律解析:1,本質不同:公開審判:法院在審理案件、宣布判決時公開進行的壹種審判制度。在中國,審判公開是人民司法工作的優良傳統和重要原則。除有特殊規定外,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案件。2.不同的含義:

公開審判的意義:可以促進合議庭、辯護、回避等各項制度的落實;有助於人民法院客觀全面地認定案件,正確處理案件,提高辦案質量;可以密切法院與群眾的關系,增強法官的責任感,防止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可以充分發揮審判的教育作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公開宣判。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出具書面判決書。宣判時,必須告知當事人有上訴權、上訴期限和上訴法院。宣告離婚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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