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被同學傷害的學生賠償標準如下:1。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收入、護士人數、護理期限確定;3.交通費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員就醫或者轉送醫院治療所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4、住院夥食補貼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壹般工作人員出差夥食補貼標準予以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八十八條* * *監護人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負責,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財產造成他人損害的,以自己的財產賠償;不足部分由監護人予以補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99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由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侵權責任;但能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責任的,不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200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