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是壹種行政處罰:根據法律規定,只有國家執法機關(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有權沒收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人非法取得的財物,沒收的財物必須全部上繳國庫。此外,沒有任何其他組織或個人行使過這種沒收特權。手機是學生或家長用自己的血汗錢買的,是學生個人合法財產。如果學生在教室或考場上玩東西,違反了教室或考場紀律,影響了學校教學和其他學生的正常學習,學校或老師為了制止學生的違紀行為,有必要暫時沒收學生的手機。在此期間,他們不得使用收集的物品,並有義務妥善保護收集的財產。事後,學校或老師應對違規學生進行批評教育,並將沒收的財物原封不動退還給學生或交給學生家長。學校或老師長時間扣留沒收的財物,或將其據為已有,是違法的,如果是錯誤的。根據《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規定,“公民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懷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學校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造成財產損壞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如果學生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學校或教師也應賠償損失。從我上面的觀點來看,沒收學生物品是違法的,沒收學生物品不歸還也是違法的,看學校或者老師用的是哪個詞。解決方法:首先妳要和老師或者學校協商。協商不成,可向學校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鄉鎮教育部門或縣教育局)投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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