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遷過程中,拆遷戶要收到多次通知。其中包括:征收決定、征收、補償公告、貨幣補償協議、拆遷安置協議等。這些通知將明確拆遷範圍、補償標準和時間。征收決定是政府部門依照法定程序對房屋進行征收的文件。征收決定後,政府部門會向被征收戶發出征收補償通知書,告知相關補償方案和行動計劃。貨幣補償協議是具體約定貨幣補償的協議,拆遷戶必須認真核實補償的金額和方式。簽訂協議是指政府部門與被拆遷戶簽訂的協議,雙方約定拆遷的具體事項。如果拆遷戶沒有收到相應的通知,可以向政府部門提出要求,獲取相關通知,了解拆遷的具體情況。同時,拆遷戶也可以咨詢律師或相關機構,了解自己的合法權益。
拆遷戶不同意征收補償方案怎麽辦?被拆遷戶如不同意征收補償方案,可向征收機關正式提出異議,必要時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在法定期限內提起復議或申訴。在這個過程中,拆遷戶需要保留相關證據,及時尋求律師的幫助。
在拆遷過程中,被拆遷戶有權獲得相應的征收、補償通知書、貨幣補償協議、簽約協議等。以確保他們的合法權益。如果被拆遷戶對征收補償方案不滿意,可以向政府部門提出異議或尋求律師幫助,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條* *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可以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並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房屋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