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聲優環境質量標準第五條:根據區域的功能特點和環境質量要求,聲環境功能分為以下五類:
65438類+0,0聲環境功能區:指康復療養區等需要安靜的區域。
2.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
3.二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市場貿易為主要功能,或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保持住宅安靜的區域。
4.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5、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幹線兩側壹定距離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嚴重影響周圍環境的區域,包括4a類和4b類。4a類包括高速公路、壹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幹道、城市次幹道、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和內河航道兩側區域;4b類是指鐵路幹線兩側的區域。
聲優環境質量標準第6條:噪聲限值
表1(規定的環境噪聲等效聲級限值)適用於各類聲環境功能區。
表1環境噪聲限值單位:分貝(A)
聲環境功能區類別
壹段時間
日日夜夜
類別0 50 40
1類55 45
第2類60 50
第3類65 55
類別4
4a級70 55
類別4b 70 60